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滑雪协会共同审定的国际雪联《跳台滑雪竞赛规则》。
3.混合团体赛女子2人,男子2人,以4名运动员两轮成绩分数之和评定名次。
所有运动员参加跳台滑雪比赛时必须穿戴国际雪联认证的专业器材,且所有运动装备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安全规定。
(二)团体: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团体项目不足8支队报名时,最后1名不颁奖。
各参赛单位需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1日12:00时前报至赛事组委会,具体信息如下:
(二)竞赛长、竞赛秘书、计时计算等主要裁判员于赛前3天,其余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三)参赛单位不迟于第一次领队会前到竞赛办公室报道。如需赛前训练,赛事举办地滑雪场协助妥善安排训练场地、餐饮、住宿、交通等事宜。报到时需交验的相关材料:
(一)技术代表、竞赛长裁判员由总局冬运中心统一选派,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各竞赛项目均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比赛非正式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请各参赛队/运动员按有关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方可参赛(保险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裁判员的人身意外险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购买。
参赛队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官网2024年9月发布的《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项目赛事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相关工作。